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就业岗位与补贴政策
• 就业生活补贴:对毕业年度在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500元、1500元、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学费补偿代偿: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
服务期达3年以上,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偿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就业创业实训与见习政策
• 就业创业实训:完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训中心,为本地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1311×N”服务,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入驻期限不超过2年。
• 就业见习补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单位,当地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见习补贴,
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留用1人给予3000元带教补贴。
创业扶持政策
• 创业补贴: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吉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
就业3人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万元创业补贴,正常运营3年以上经评审通过再给5万元创业奖补。
• 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
每人最高33万元、合计不超过400万元的贷款,按规定贴息。
安居保障政策
• “求职一张床”:地方政府统筹闲置楼盘建“吉心驿站”,为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不超过1年免费入住。
• “就业一间房”:毕业年度在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500元、1500元、
1000元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与就业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 “成家一套房”:毕业5年内在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购买首套商品房,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8万元、
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支持政策
• 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招1人给予15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00%补贴,期限1年。